投标人注意事项

江苏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打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类型、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

资料费:300元/标段(具体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直接打入学校账号。

尾款:实际为质保金,中标单位按合同规定比例提前打款后,财务处付100%货款,通常一年后退还,实际按合同执行,中标人联系使用部门办理。

2、每月最后一周集中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其他时间办理须电话预约。投标人须自行保管并扫描报名费及保证金等相关票据以备查或退款,因票据丢失造成保证金退款延迟或无法退款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保证金须在验收合格后凭验收证明、合同、发票、身份证、退还保证金登记表等原件及时办理退款,不得将保证金长期滞留我校账户,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员须提供资料费(原件)、保证金(原件),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材料等的扫描件统一发至邮箱2019554877@qq.com。

3、报价文件须单独装订,其他文件可以合并装订。投标文件须有总目录及页码、评分目录表及页码,评分目录表须按评分标准内容先后顺序制作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标段、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未注明信息可能被拒绝或废标,造成项目混淆、无法联系或不能进入评标环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我校无关。投标文件制作须严格按我校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不得任意更改或缺项。补充公告或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必要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及时浏览网站相关补充公告。

4、疫情期间投标人须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进入校园须出具健康证明并佩戴口罩,可顺丰快递或亲自送达学校北门保安冯传标代收,但须及时电话短信告知,未及时告知造成投标文件、样品毁坏丢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