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MASGC-23LX0259 | |||||||||||||||||||
项目名称 | 当涂县塘南镇邰桥村王庄组至袁西组水泥路新建工程 | |||||||||||||||||||
发包人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塘南镇邰桥村村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 | 村级资金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塘南镇邰桥村 |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路面硬化全长608m,宽2.5m,砼厚0.16mC30混凝土路面层。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招标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
结算方式 | 工程竣工经监理、发包单位代表、质量监督部门(如有)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完整的完工验收资料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70%,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留3%作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 182022.24元 | |||||||||||||||||||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 | 按项目控制价下浮15%即为成交价。 成交价=【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15%)+(暂列金额+暂估价)。 成交价为: 154718.90元。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部分不下浮)。 | |||||||||||||||||||
供应商单位 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为已被列入当涂县推荐供应商名单市政类(B类)中的企业(推荐的供应商均为中小微企业)。 2、供应商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已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下载资料(采购公告及其相关附件)。 4、信誉要求: (1) 供应商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 供应商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供应商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 |||||||||||||||||||
资料下载 | 1、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可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6月07日17:00(即资料下载截止时间),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 2、资料下载不需缴纳费用。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向成交人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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