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大名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果蔬分拣包装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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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2465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大名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果蔬分拣包装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果蔬分拣包装项目已由大名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批招标核【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大名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果蔬分拣包装项目2.1.2 建设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3624.40平方米,其 中4#厂房面积1812.20平方米、5#厂 房面积1812.20平方米。主要建设4# 厂房和5#厂房的建筑、结构、暖通、 给排水、电气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2.1.3 建设地点:大名镇岳庄村。2.1.4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2.1.5 质量要求:合格。2.1.6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5 00:00至2023-06-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6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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