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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17层1704房

广东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17层1704房 项目编号:

GZ2023DG201226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面积:

257.691㎡

截止时间:

2023-06-19 租期到期时间:

2024-12-31

出租用途:

办公

特  色:

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交通便利,可注册办公,电梯房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 。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价格说明 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5075.00元,从第二年(起租自然月1日)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将首月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最后一年月租金的2倍金额标准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此后,每月租金于当月的5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17层1704房 标的所在区域 越秀区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257.691平方米 租期到期时间 2024-12-31
出租面积描述
免租期限 1个月(包含在租期内)
特色 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交通便利,可注册办公,电梯房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房地产权证书
权证编号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080745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1601.27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办公
产权人(业主姓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6-06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补充延牌说明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直接签订成交文件。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
交易条件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签订成交文件通知书》或竞价/报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自广州产权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4%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版本来签署。 6.意向承租方须签署确认《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产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产业指导目录》)。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45225.00 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
诚意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500 0015 7532 75,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3)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4)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5)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6)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人民币45225元。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人民币45225元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本所应收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的一部分。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2.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等合同版本签署;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仅经营《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产业指导目录》中主导或配套产业,不经营仓储、物流、批发、网吧、棋牌等有违于金融街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与物业规定用途或广州民间金融街发展功能不符的产业业态;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擅自将租赁物业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抵押。6、意向承租方需报名时提交《承租方案》,方案包含物业地址、用途、入驻经营方案、现有项目、财务状况等承租意向和经营实力的说明。对于提交的《承租方案》说明不完善,或使用用途未得到出租方认可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其资格审核。7、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人民币45225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须承担并按时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因使用出租标的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须按照合同最后一期租金的2倍金额支付租赁保证金。2、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不得转让、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抵押。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及特殊情况外)。3、本项目仅接受《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产业指导目录》中主导或配套产业承租。4、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出租、共有、抵押、查封情况。5、出租标的权属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现由出租方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6、出租标的不得用于经营仓储、物流、批发、网吧、棋牌等有违于金融街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与物业规定用途或广州民间金融街发展功能不符的产业业态。7、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复印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所有。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如为复印件的,还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3)《承诺书》,内容为:①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等合同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 ②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仅经营《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产业指导目录》中主导或配套产业,不经营仓储、物流、批发、网吧、棋牌等有违于金融街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与物业规定用途或广州民间金融街发展功能不符的产业业态;③如被确认为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业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抵押;(4)《承租方案》(包含物业地址、用途、入驻经营方案、现有项目、财务状况等承租意向和经营实力的说明);(5)意向承租方签署确认的《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产业指导目录》;(6)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2、自然人应提交:(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3)《承诺书》,内容为:①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等合同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 ②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仅经营《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产业指导目录》中主导或配套产业,不经营仓储、物流、批发、网吧、棋牌等有违于金融街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与物业规定用途或广州民间金融街发展功能不符的产业业态;③如被确认为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业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抵押;(4)《承租方案》(包含物业地址、用途、入驻经营方案、现有项目、财务状况等承租意向和经营实力的说明);(5)意向承租方签署确认的《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产业指导目录》;(6)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邹小姐、曾小姐
联系方式 89160735、89160897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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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产业指导目录 查看附件信息 与精选项目比较 信息来源:http://gzfc.gemas.com.cn/fang/detail.shtml?0d66adc634f342528b51e9d7afa27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