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广宗县兴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河北金轮自行车产业园项目-动力电改造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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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2547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广宗县兴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河北金轮自行车产业园项目-动力电改造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兴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河北金轮自行车产业园项目-动力电改造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广批投资【2023】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兴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宗县兴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宗县兴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河北金轮自行车产业园项目-动力电改造2、工程地点:广宗县经济开发区新邢清线及茂盛路交叉口西侧。3、项目内容及规模:(2#、3#、5#、6#)动力电改造。项目建设性质:改建。本项目已在广宗县纪委备案广宗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19-7213252;广宗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部门电话:0319-72171504、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5、工期:60日历天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四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8 00:00至2023-06-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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