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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鲈乡北路165、167号房屋三年期租赁权交易公告

江苏苏州市公共资源

公告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吴江区鲈乡北路165、167号房屋三年期租赁权
委托方 苏州市吴江创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审批同意租赁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06月08日 挂牌终止日期 2023年06月21日
标的资产看样:看样联系人 唐先生 18112729658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1、挂牌期内可预约现场看样。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2023年6月21日)下午4点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个人凭身份证,企业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予办理。工作日报名时间:9:00--16:00(不含节假日),报名地址: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三楼(苏州市东吴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唐先生18112729658,委托方:苏州市吴江创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顾先生 0512-63493268。 3、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吴江区鲈乡北路165、167号 资产类型 企业国有资产
所在楼层 1 出租面积(㎡): 80.0
租期 3年 资产使用现状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是否抵押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以现状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等:以现状为准
其他披露事项:租赁房屋无产权证,因经营需要的各项证件需自行办理。
证件类型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12.67万元 租金支付要求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调整方式 三年不变 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内总租金的10%
使用用途及要求:合法安全经营使用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化工产品),禁止餐饮、足浴、洗浴、KTV、教育培训、高负荷用电及人员密集行业。 2、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拍卖人不承担面积差异等责任,租金价格不变。 3、租房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期内总租金的10%,作为“房屋现状使用、商品经营信誉保证金及租房押金”使用,用于弥补该标的租赁期满后可能存在的承租方所欠水、电、电话费、房屋结构破坏、迟延搬迁、违约赔偿等相关费用。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按约定足额缴纳至委托方账户。 2、为确保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缴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承诺: 非因委托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①意向承租方缴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的。②在拍卖过程中,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的,需要作出以下承诺: ①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②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相关部门)例行检查工作。③合同终止时,添附的不动产装修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挂牌期间应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缴纳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因素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的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审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