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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东源县仙塘镇圩镇市场住宅区H6-5、6、7、8、9、10卡(901号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广东资产网

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2.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公告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对被执行人东源县梧桐村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东源县仙塘镇圩镇市场住宅区H6-5、6、7、8、9、10卡(901号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东源县不动产权第0022524号】进行拍卖的公告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7月6日10时至2023年7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东源县梧桐村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东源县仙塘镇圩镇市场住宅区H6-5、6、7、8、9、10卡(901号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东源县不动产权第0022524号】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东源县仙塘镇圩镇市场住宅区H6-5、6、7、8、9、10卡(901号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东源县不动产权第0022524号】,建筑面积为124.11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为103.10平方米。该房产已2019年12月17日抵押于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埔支行,该房产2022年5月19日已被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查封。

租赁情况:经本院公告,无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本院主张相关权利。

标的物情况:经调查截至2023年3月23日无人居住。

拍卖物是否可以贷款(法拍贷):由有意向贷款的竞买人可自行向广州农商银行河源分行源城支行了解贷款条件、流程。(详见附件:广州农商银行关于开展司法拍卖贷款的公告)

起拍价:348135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联系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咨询、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可自行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房管、国土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自行咨询税务机关,具体费用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成交后,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了解。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须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清楚;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九、如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请通过执行异议程序向本院主张。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拍卖公告之日,尚无人申报。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人民币60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于2023年7月27日11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77000064919800012156,并注明“执行案号:(2023)粤1602执213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选择贷款按揭(法拍贷)方式付款的,可先行与广州农商行河源分行源城支行接洽具体流程。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悔拍相关法律责任。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62-313827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13726256372(陈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公园路37号,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0日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东源县仙塘镇圩镇市场住宅区H6-5、6、7、8、9、10卡(901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