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流域(霍州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资源利用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建设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3日
汾河流域(霍州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资源利用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建设工程设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汾河流域(霍州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资源利用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建设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要求 | 设计周期 |
1 | 山西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 50.8万元 | 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和设计深度 | 30日历天 |
2 | 太原市政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52万元 | 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和设计深度 | 30日历天 |
3 | 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51.6万元 | 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和设计深度 | 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山西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 胡冬冬 | 职称证书 2014000903820507 | 2 | 太原市政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张立利 | 职称证书 1814010963210052 | 3 | 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胡守波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21100905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山西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2 | 太原市政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市政行业乙级 | 3 | 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二、废标情况说明: 无。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中标结果的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霍州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投诉受理电话:13509775283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霍州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名 称:霍州市城市建设项目开发中心 地 址:霍州市开元东街市政府大厦7层 联 系 人:郜先生 电 话:0357-581122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益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开发区广奇财富中心B座11层北户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7335142011 邮 箱:87008976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原文链接:http://lfggzyjy.linfen.gov.cn/moreInfoController.do?getResultNoticeDetail&url=/gcjs/gcjsWinNotice/form?id=&id=0860496c74dd49948600b00cc16a3b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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