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3年06月21日-2023年06月26日
吉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吉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 (元) | 质量承诺 | 工期 (日历天) |
1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7069485.18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365 |
2 | 山西鸿基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052054.13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365 |
3 | 太原市建工兴达工程有限公司 | 7081850.45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365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邸改琴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晋2142020202268697 | 2 | 山西鸿基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张伟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晋2142019201951142 | 3 | 太原市建工兴达工程有限公司 | 张杨春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晋2142010201108772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2 | 山西鸿基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3 | 太原市建工兴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 地 址:吉县新华街文化馆办公楼四层 联 系 人: 梁女士 电 话:0357-3997217 代理机构:山西益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临汾开发区德和大厦13A层1406室 联 系 人:樊女士 联系方式:17335874826 电子邮件:sxyy635719407@163.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原文链接:http://lfggzyjy.linfen.gov.cn/moreInfoController.do?getResultNoticeDetail&url=/gcjs/gcjsWinNotice/form?id=&id=712f4c54759c44e68a5b778a1e8e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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