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由采购平台公开报名产生,并经招标人分层级资格审查后产生。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可以不在本下级资源库,但需满足如下条件:(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要求的,在中建七局交通公司云筑网本、下级资源库内无需进行现场资审,仅需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清单,经中建七局交通公司中原分公司采购管理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2)不在中建七局交通公司本、下级资源库的,除将资格审查资料上传云筑网外,还需经中建七局交通公司中原分公司采购管理小组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纳税人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提供)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附件1)(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填附件2)、代理人的劳动合同以及半年内社保证明(股东也可不提供)(加盖公章)
(6)近三年内相关业绩合同(若有)
(7)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可提供的其他证明企业情况的资料(若有,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合并为一个文档(PDF格式),所有资料统一由投标方按照上述要求上传云筑网,附件按照招标方模板格式,如若未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格审查资料,资审不予通过。
3.资格预审不予通过的情形
(1)报名时出现IP相同或者存在IP重复记录;
(2)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
(3)没有相应资质或经营范围;
(4)其他被评委认定的资审不予通过情形;
(5)报名上传的资审资料不在有效期内,且无相关证明资料的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不发布书面招标文件。
3.发放平台:招标方通过云筑网采购平台(https://www.yzw.cn/)进行发放。
4.发放对象:投标资格审查合格且经中建七局交通公司中原分公司 采购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投标人通过网络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它
1.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 元,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注:投标保证金转账备注信息:“交通公司中原分公司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三分部项目碎石土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10万 元,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3.合同签订:双方使用电子印章进行签订,投标人电子印章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天内在招标人认可的电子印章软件公司制作完成。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建七局交通公司中原分公司
联系电话:15643117438(吴经理)、15978601693(孙晨阳)
八、附件9-1、附件9-2
中建七局交通公司中原分公司采购管理小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