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联通永州市分公司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评审失败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NZT-2023-11074 | 发布时间:2023-07-06 07:13:59 2023年中国联通永州市分公司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评审失败结果公示 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的委托就“2023年中国联通永州市分公司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编号:ZX39102305000324)”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3年7月5日进行了公开比选,现就比选结果公布如下: 1.比选项目名称:2023年中国联通永州市分公司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2.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26日 3.比选失败说明: 经评审小组评审,无有效应答单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本项目第三次比选失败。 4.公示期: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5.公示媒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胡倩华 电话:15674604602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联系人:牟星驰、朱天淼 招标师:张进进、谭龙江、吕洁、沈斌、王敏 电话:15388086417(牟) 电子邮件:315000353@qq.com 监督部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纪委 联系人:赖薇 电话:15674678800 邮箱:laiw5@chinaunicom.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异议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受理: 1.异议人不是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 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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