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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镇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俊镇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李俊镇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3】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及农户自筹,招标人为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设计2个村214户(魏团村204户,东方村10户),户均改造面积80㎡,改造总面积17120㎡,主要安装空气源热泵并改造室内采暖系统,共安装214台9000W空气热源泵、17120柱暖气片、214个水箱、9630m采暖管道,敷设电缆5350m,拆除并更换1712㎡(户均8㎡)断桥铝合金窗等。

2.2建设地点:永宁县李俊镇魏团村、东方村;

2.3计划工期:82日历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1日08时00分至2023年7月18日

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宁县李俊镇民生街1号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3室

邮 编: 750100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 李志华 联 系 人:王宁

电 话:0951-8419045 电 话:15226219397、0951-867126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AHXMGL@163.COM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