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信息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披露信息
项目图片
项目附件
出租方信息
联系方式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
| 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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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利情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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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20%收取。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3、房屋后期装修消防验收审批工作由承租方负责,由于消防验收不合格而导致该项目无法使用的,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4、承租期间经营的一切行为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5、承租方需与出租方签订《廿三里街道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场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遵守《廿三里街道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场地管理办法》。 6、厂房实际交付日期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7、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9、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 10、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11、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出租。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727272.00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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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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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内租金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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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1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 出租用途
| 废纸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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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标的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2、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3、承租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本次所有出租标的均以现状出租,承租期间出租方不负责标的的修缮。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标的结构前提下,可以对标的进行装修。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4、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5、本次招租的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标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标的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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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本次公开招租面向经营再生资源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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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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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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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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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扣除条款
|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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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3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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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免租期
| 无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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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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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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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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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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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自由报价:2023年7月12日上午8:00开始;
2、限时报价: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开始,自动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限时报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图片
项目附件
20230607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场地管理办法(入驻企业).doc
廿三里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场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doc
再生资源租赁合同.doc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义乌市环境资源分拣利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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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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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5058676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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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义乌市廿三李街道何宅工业区安商路2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话
| 0579-8990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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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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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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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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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www.zjpse.com/history/prjs/lease/detail/54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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