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劳动合同和2022年12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3、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起提供) 4、信誉要求: ①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②近三年投标人有“单位行贿罪”、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企业“单位行贿罪”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罪”进行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以查询结果为准。 ③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未被列入环境污染防治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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