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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
项目法人: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地址: 合肥市庐江县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同意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项目审批单位: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2023-07-17 公告正文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3】157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00322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0032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2940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对办公大楼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装修装饰,购置相关设备等。

2.7 合同估算价:402万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其中设计周期30日,施工工期60日.

2.9 招标范围:从施工图设计到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直至保修结束。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直至审图合格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设计内容;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报建和验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60万元的装饰装修EPC业绩。(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无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负责施工任务的企业承担;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7月18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7324695。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7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8月7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关于全面应用“云上开标大厅”的通知》附件(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20615/52b026b1-fc6f-4e5d-9e76-2918f0764bb6.html)。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发布招标公告时应当同时公开《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军二中路443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551-8732217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路20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毕工

电 话:0551-8732469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建设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623281163000019256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中国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1797395985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130207103800199198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4小时12分37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7-17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7-17 办理用时: 0天4小时12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