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JZ-GC-202307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漫江村南浩酒店改造工程已由池南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池南农组办【202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中央、省、管委会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南区管委会漫江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漫江村南浩酒店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项目规模:项目改造建筑物1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198409 ㎡,本次对建筑物二层进行改造,改造建筑物面积 691.08 ㎡,改造后房间17 间。改造内容包括:客房改造、室内装修装饰、房间增设配备设施、卫生间改造,卫生间增设洁具、局部天棚墙体改造及给排水、供电改造等。
2.4建设地点:长白山管委会池南区漫江村。
2.5最高投标限价:1707689元。
2.6计划工期: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工期122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有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之间人员在企业养老保险库内的信息记录截图,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01月0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本项目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