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监理人(全称):河南远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学校北校区运动场(操场)改扩建项目 ;
2.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大道与吴房路交叉口 ;
3. 项目规模:本项目面积约26291㎡,工程内容包括塑胶跑道翻新,足球场翻新,南侧、北侧场地翻新等内容,以及南侧运动场地外围增设4米高钢管网等,工程造价为5413678.91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刘磊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41012986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小写):114792.50元大写:壹拾壹万肆仟柒佰玖拾贰元伍角整 。
包括:
1.监理酬金:。
2.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阶段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工程及配套竣工验收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保修阶段服务期限按/ 。
(2)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 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邮政编码:463000 邮政编码:463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驻马店分行开户银行:河南西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宏源分理处
账号:*0820788 账号:*00031
电话:19913569857 电话:0396-298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