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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四川省政府采购

一、合同编号:N5101892023000172-1

二、合同名称: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892023000172

四、项目名称:餐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创业路18号

联系方式:18180909941

供应商(乙方):四川顺稻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3栋3楼1号

联系方式:13008850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盒饭配送服务 1(项) ¥1,166,200.00 ¥1,166,200.00 ★(一)供餐标准及要求 早餐供餐标准: ①主食品:包子、发糕或馒头; ②配餐:蛋类1种(煮蛋、煎蛋或卤蛋),小菜1种,独立包装奶制品1 种(不低于300毫升); ③符合食品安全和环保标准的一次性餐具一套(包括筷子、汤匙、牙签和纸巾)。 午餐供餐标准: ①主食品:白米饭; ②副食品:3荤1素 (其中主荤2项,荤素比例8:2;俏荤1项,荤素比例5:5;热素菜1项 ); ③配餐:整只即食水果1个/根和独立包装奶制品1 杯/瓶(不低于300毫升); ④符合食品安全和环保标准的一次性餐具一套(包括筷子、汤匙、牙签和纸巾)。 晚餐供餐标准: ①主食品:白米饭; ②副食品:3 荤 1 素 (其中主荤2项,荤素比例8:2;俏荤1项,荤素比例5:5;热素菜 1 项 ); ③配餐:整只即食水果1个/根和饮料1瓶(不低于300毫升); ④符合食品安全和环保标准的一次性餐具一套(包括筷子、汤匙、牙签和纸巾)。 配餐重量要求: 午餐:其中主荤(不低于150克)、俏荤(不低于130克)搭配菜和汤执行每天间隔翻新不重复;水果执行每天午餐提供一份,每 2 天一循环。每份盒饭在不包括奶制品、水果的情况下,每份盒饭菜品纯肉类(成品,纯肉类不包括丸子或合成肉类,如蟹足棒、鱼丸等不得作为肉类食材)不少于 185克,蔬菜(成品)不少于 200克,主食不限量供应。 晚餐:其中主荤(不低于150克)、俏荤(不低于130克)搭配菜执行每天间隔翻新不重复;每份盒饭在不包括汤的情况下,每份盒饭菜品纯肉类(成品,纯肉类不包括丸子或合成肉类,如蟹足棒、鱼丸等不得作为肉类食材)不少于185克,蔬菜(成品)不少于200克,主食不限量供应。

合同金额: 1,166,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陆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8月10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扫描文稿(40).pdf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3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