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乘以75%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943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7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似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57300620
质疑联系人:殳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4233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宏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乔克国贸中心2-14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晓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26929685
质疑联系人:张燕萍
质疑联系方式:177699032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嘉善县财政局
地址:嘉善县解放东路318号
传真:0573-84122528
联系人: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4122310
附件信息:
宏泽——不动产智治幢图数据整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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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7081512297336226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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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
133.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