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 湘财购〔 2019 〕 20 号 ) 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注意事项
1、 保证金:为响应娄底市财政局《娄财购函〔 2022〕20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2、疫情特别要求: 开评标现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 37.3 ° C ,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系统查询为绿码,外市人员还需持有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娄后 24 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近 14 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没有封控管控区旅居史、没有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者有共同暴露史,通行行程卡不带 * 号,否则将不能进入交易场所。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另行通知。
3、 由于疫情原因,投标人不允许进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联系。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责,如有虚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