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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白云区同嘉路223号10栋房地产以及其空地

广东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

地  址:

广州市白云区同嘉路223号自编1栋、2栋、4栋、5栋、7栋、8栋、9栋、10栋、19栋、23栋 项目编号:

GZ2023DG201694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面积:

17613.7696㎡

截止时间:

2023-08-15 租赁期限:

12年

出租用途:

商业,其他 其他说明:

空地

特  色:

交通便利,产业园/创意园,综合体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 。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价格说明 租金不包含管理费,租金从第2年起(含第2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同嘉路223号自编1栋、2栋、4栋、5栋、7栋、8栋、9栋、10栋、19栋、23栋 标的所在区域 白云区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17613.7696平方米 租赁期限 12年
出租面积描述 同嘉路223号自编1栋、2栋、4栋、5栋、7栋、8栋、9栋、10栋、19栋、23栋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合计8993.7761平方米;空地面积合计8619.9935平方米。
免租期限 6个月。
特色 交通便利,产业园/创意园,综合体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房地产权证
权证编号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015369、0150015372、0150015376、0150015373、0150015401、0150015370、0150015377、0150015380、0150015396、0150015405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2225.46、66.06、21.15、1414.41、945.51、758、133.82、28.24、453.64、5073.91 土地面积:23133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工业
产权人(业主姓名) 广州市建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7-27 挂牌公告期 14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补充延牌说明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征集到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待招标人修正方案后,在广州产权交易所以其他方式进行招租。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为3名或以上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招投标
报价方式 --
交易条件 1.承租方须于招标代理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到广州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自广州产权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4、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本项目租赁合同版本以招标文件为准。 5、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行做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愿承担所涉风险,不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下调及拖欠租金等各项费用。 6、中标候选人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取得。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出租方(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意向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方(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8、本项目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广州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gz.gemas.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 9、本项目招标代理为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联系人:邝工,电话:020-3760802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830000.00 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
诚意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500 0015 7532 75,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4)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3.意向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方,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租赁履约失信人清单的法人及其实际控制企业、关联方。5.意向方未被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6.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为出租标的的合法的所有权人,物业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2.出租方将按照现有物业现状(包括依附于物业的基本装修装饰状况,不包括出租物业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消防设施设备等)出租物业。3.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办理营业执照后有权在出租标的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自觉向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缴费纳税。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办理相关手续而导致无法经营的,承租方不能据此拒绝向出租方支付租金。4.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自行办妥报建、规划、环评、消防及合法经营等手续。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5.房屋建筑面积8993.7761平方米,空地面积8619.9935平方米,整体出租,如经营业态为创意产业园相关,经出租方同意只允许一次转租分租,不允许次承租方再次转租分租。房屋及空地的单项转租、分租面积不得超过单项出租面积的80%。经营其他商业业态不允许转租分租。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广州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gz.gemas.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7.投标人按信息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即为投标保证金。8.由承租方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49900元(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10日内,承租方一次性支付)。9.保证金标准:租赁保证金为首年月租金的2倍,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月租金的10倍。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复印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所有。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照片;如为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1.法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1)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文件。(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①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等合同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②过往无犯罪记录以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过往无欠租记录和租赁合同纠纷。③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租赁履约失信人清单的法人及其实际控制企业、关联方。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州市建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林先生、林小姐
联系方式 020-89160960、89160955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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