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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山东政府采购

泰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同时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SDGP370900000202301001391

交易编号: SJ-ZC-20230801-05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预算金额: 0.00 万元

最高限价: 0.00 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泰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1

详见征集文件

0.0

框架协议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按照财库〔 2020 〕 46 号、鲁财库〔 2007 〕 32 号、财库 [2014]68 号、财库 [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3.2 要求定点保险服务单位具有保监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且业务范围包括机动车保险,分公司、支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只允许唯一的分支机构参加。

3.3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在 “ 信用中国 ” 网 (www.creditchina.gov.cn) 或 “ 信用山东 ” 网站 (credit.shandong.gov.cn)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 征集文件

1. 时间: 2023 年 8 月 2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8 月 8 日 17 时 30 分,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征集公告期限内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shandong.gov.cn )进行注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单位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征集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征集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538-6288136 。

3. 方式: 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版征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 澄清文件下载 ” 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征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0538-6288116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 售价:无

四、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24 日 09 点 00 分之前(北京时间)

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不见面开标 ” 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 2020 〕 46 号、鲁财库〔 2007 〕 32 号、财库 [2014]68 号、财库 [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 、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 、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 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征集(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采购)文件 “ 异议(质疑)与投诉 ” 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征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 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采购)文件 “ 异议(质疑)与投诉 ” 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 3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0538-6221070

( 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0538-699706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泰安市望岳东路市民之家 5 楼东区

联系电话: 0538-6997062

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0538-6997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