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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浦街道中海万锦熙岸一二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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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ZP2023080100296项目名称:江浦街道中海万锦熙岸一二期消防工程建设单位:南京市浦口区中海万锦熙岸住宅小区管委会招标条件:江浦街道中海万锦熙岸一二期消防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SKRS-20230722-01SG),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6.711532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中海万锦熙岸住宅小区管委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1.预算金额:316.711532万元2.最高限价:316.71153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3.建设内容:南京市浦口区中海万景熙岸一期、二期小区消防管道维修及更换。范围:江浦街道中海万锦熙岸一二期消防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 年1月至2023年0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3)提供承诺书,承诺本项目工程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法定质量标准2年质保期,且在此基础上增加5年免费质量保修期。(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住宅楼消防工程(单项工程造价160万元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能反应相关数据(无法识别界定,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日期、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3-08-01 09:00:00至2023-08-08 17:30:00获取方式: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10号305室) 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08-11 14:30:00递交方式:纸质提交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08-11 14:30:00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10号(中国审计)308室其他: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10号审计1号楼308会议室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五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三、其他补充事宜(1)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若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存在被红牌、黄牌警示情形的,且在警示期内,将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 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中海万锦熙岸住宅小区管委会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团结路8号联系人:张主任电话:025-58115595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10号(中国审计)305室联系人:陈工电话:17327896151电子邮件:1225509336@qq.com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