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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3-4540]广州森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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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森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广州森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3-4540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15日 0时0分~2023年9月5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5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28.26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4.1和3.4.2资质: 3.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4.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专业承包资质 ①消防设施工程贰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3家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3.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兼任。 3.5.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3.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A.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B. 业绩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建筑装饰设计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6.3 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6.4 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3.7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8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做无效标处理。 3.10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以及合同等资料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对应的设计、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使用规则:若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单位牵头方(主办方)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既可当作设计业绩也可当作施工业绩使用,非牵头方(主办方)的工程总承包的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认定。 3.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3.1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A.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B. 业绩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 10时0分 - 2023年9月5日 12时0分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15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5日 10时0分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5日 9时45分 - 2023年9月5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5日 招标人:广州森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代理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20-66220460 代理联系方式:020-3699282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36897092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