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THS20230816FJSZ02001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集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三标段)已由集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集发改字【2023】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安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集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三标段);
2.2主要建设内容:对电线厂家属楼、二轻局家属楼、工行分行家属楼、原税务家属楼、运管所家属楼、水利局综合楼这6栋楼的楼体附属设施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面防水工程、维修屋檐、建筑外墙粉刷、楼梯间粉刷、扶手更换等。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集安市市区内。
2.5计划工期:2023年9月18日至2024年11月30日,工期439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1630266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各 1 人,专职安全员 1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以上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 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