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智慧招标 首页

HHFJGYD-FW-2023-01-2 呼和房建公寓段选聘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内蒙古国铁采购平台

(HHFJGYD-FW-2023-01-2 呼和房建公寓段选聘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项目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HFJGYD-FW-2023-01-2)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HHFJGYD-FW-2023-01-2 呼和房建公寓段选聘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呼和房建公寓段选聘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项目采购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律师事务所)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律师事务所)须能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 3.报价人(律师事务所)须成立5年以上,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 4.报价人(律师事务所)具备专业律师团队,在相关法律领域有较为突出的优势,专业性较强; 5.报价人(律师事务所)具有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良好业绩; 6.报价人(律师事务所)规范经营,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23日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4.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呼和房建公寓段五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呼和房建公寓段五楼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房建公寓段五楼会议室

电话:2243633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后街1号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呼和房建公寓段非招项目挂网

电话:2243958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呼和房建公寓段

日期:2023年8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cg.95306.cn/baseinfor/notice/informationShow?id=4a8c729101a145e604de7bf52b28798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