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复甦村金山大道南侧
项目编号:
GZ2023DG201954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面积:
20111.1㎡
截止时间:
2023-09-07
租赁期限:
2年
出租用途:
其他
其他说明:
堆放用途(不得地面硬底化和经营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行业)
特 色:
交通便利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
。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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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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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 租期两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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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交首月租金,以后每月的租金承租方必须在当月的10日前缴付。上述款项承租方应存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由出租方开具有效凭证给承租方。合同租赁保证金为成交首年每月租金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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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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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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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复甦村金山大道南侧
| 标的所在区域
| 番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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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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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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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总面积)
| 20111.1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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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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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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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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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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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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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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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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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业主姓名)
| 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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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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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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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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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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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8-25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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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2)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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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2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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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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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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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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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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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委托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交易服务费为基础服务费加上增值服务费,其中:基础服务费按挂牌合同总租金的0.6%收取,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5%收取。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挂牌合同总租金:2172000元 (贰佰壹拾柒万贰仟元整)。交易服务费不足人民币600元的由承租方补足。交易服务费中的基础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最终签订合同总租金变化而改变。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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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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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金交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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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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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2715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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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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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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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30204357167677,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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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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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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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委托方所有,委托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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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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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意向承租方须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需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意向承租方如为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名下物业承租方(含已退租者),必须是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承租地块无违建现象及服从出租方管理者才具有报名资格,否则一经查出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4、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无犯罪记录,无欠租欠薪记录,无与出租方正在进行的诉讼案件,且与出租方无财务纠纷、无业务等相关纠纷、无交易违约相关不诚信行为。5、本次招租只接受由一个主体独立参与,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组成联合体参与。6、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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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出租标的权属方为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华舜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出租行为已获得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2、该出租标的租期起算日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且生效之日起算。承租方承诺按地块交付使用的时间进场。《土地租赁协议》租赁期起始日期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土地移交确认书》日期计算。承租方在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同时需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3、土地按现状出租及移交使用,现状为空置围蔽,用作堆放使用,不能改变土地现状及地面硬底化,不得搭建建(构)筑物。需搭建(构)筑物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同意,不得修建永久建筑物,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兴建经营性商业设施和非临时性使用设施。4、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负责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完善消防、工商证照申领、水、电、装修等相关手续,相关一切手续及投入由承租方自行承负责担,与出租方无关。5、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土地租赁协议》版本签署《土地租赁协议》、《移交确认书》以及《安全生产协议书》。6、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未经出租方批准不得对本次出租土地分租、转租。7、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8、出租标的未办理土地证,如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月内,承租方因标的土地证缺失而未能妥善办理营业执照,双方可终止本次交易,互不追究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已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评估费、测量费不予退回。如因承租方消极处理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单方解除本次交易,承租方不得提出相关异议。9、本次出租出租方的交易服务费需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该出租标的土地进行了租金评估和测量工作,评估费人民币20828元整,测量费人民币2980.19元整。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本出租物业的承租方,则承租方需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当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评估单位、测量单位支付测量费、评估费(第三方机构出具收费函)。否则,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10、出租方有权因政府行为、政府项目开发建设等需要随时收回此出租土地(承诺提前90天通知承租方),不作出租方违约处理,出租方不另作任何经济损失补偿,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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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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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委托方(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所有。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1.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2.意向方须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网站中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一栏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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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我方承诺以下内容:1、我方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我方已全面知悉该地块租赁价格,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土地租赁协议》、《移交确认书》及《安全生产协议》版本来签署并履行相关合同约定。2、我方已对该地块进行现场查勘并清楚了解地块现状及地块相关证照等各方面的情况。我方完全接受并同意地块按此现状交付,并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出现的风险,如因此导致不能经营或不能实现其地块使用目的的,概由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与出租方无关。3、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按地块交付使用的时间进场。否则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我方承担。4、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按照《土地租赁协议》、《移交确认书》及《安全生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地块,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广州市华舜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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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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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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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先生、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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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0)89160738、89160736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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