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362037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3882461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366号都市华庭2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8月26日 附件: | 资审公示.pdf资审报告-(无专家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