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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泰前中学餐厅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公共资源

泰安市泰山区泰前中学餐厅建设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泰山区泰前中学餐厅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302000074

进场交易编号:TS-ZC-20230830-01-01

 2.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泰前中学餐厅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63175.5元

6.采购需求:泰安市泰山区泰前中学餐厅建设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22.8㎡,为地上两层建筑,首层建筑面积158.5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158.5平方米,室外楼梯占地面积5.8平方米。两层层高均为3.8米,钢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七度;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排气通风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工期:9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 ,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36。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8512904。

七、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泰山区泰前中学

地 址:泰山区泰前办事处紫欣园街57号

联系方式:0538-852008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68号盘古天地1号楼1405室

联系方式:0538-622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0538-6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