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联众2023年9-12月成品运输汽运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鞍钢联众2023年9-12月成品运输汽运项目(第二次)(AGGZLZFGXHD23090170227)采购人为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采购部海关事务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项目名称:鞍钢联众2023年9-12月成品运输汽运项目(第二次)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公司成立年限达到2年以上,且成为一般纳税人2年以上; ②供应商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③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7月以来钢铁企业运输业绩(相关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各1份);在报价相同情况下,提供不锈钢企业运输业绩的优先。 ④本项目所需车辆为平板车/带波浪架车,提供不少于15台所需车型的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供应商须确保运输车辆均已在车管所年审期限内,并足额向保险公司投保。若车辆为非自有车辆,则需提供挂靠合同。 ⑤不允许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2日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06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6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1. 采购条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