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塔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65420123090100197001)一、招标条件本 塔城地区塔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文号:塔地发改项目[2023]54号)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其他,招标人为塔城市排水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1155.34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2.项目规模: 建设雨污合管管道 6042m,管径 DN400~DN500;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1 套及管道监测点 20 个。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标段(包)编号:65420123090100197001001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塔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含的所有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 总工期: 274日历天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④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具有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4)、财务要求:近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6)、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各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5日到 2023年09月25日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6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0:30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