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项1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中共三门县委党校
地 址: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滨港路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包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3322830
质疑联系人:包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876768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倪忠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3322830
质疑联系人:颜金富
质疑联系方式:13655769008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