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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康城北路1号(康居西城)附48-51号等4处房产(共计23281.71㎡)整体招租

重庆重庆市公共资源

标的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康城北路1号(康居西城)附48-51号等4处房产(共计23281.71㎡)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202309000453租赁底价0.0009万元·平方米/月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09-11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3-09-22
标的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沙坪坝区资产类别房产租赁招租方承诺标的简况招租方简况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租赁,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康城北路1号(康居西城)附48-51号等4处房产(共计23281.71㎡)整体招租
坐落 重庆市沙坪坝区康城北路1号附48-51、52、53、54号(商业门牌号) 楼盘名称 康居西城
租赁底价 0.0009万元·平方米/月 租赁期限(年) 15
租金支付方式 半年支付(前5年先使用后支付,第6年开始先支付后使用) 免租期 36个月(第1年7个月,第2年7个月,第3年7个月,第4年7个月,第5年8个月)
租金递增方式 每三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5% 招租用途 孵化器及其配套(银行、药房、网吧、1000㎡以上综合性百货或农贸市场除外)
产权证号 104房地证2014字第79386号
楼层 附48-51号:1楼(中厅); 附52号:2楼; 附53号:3楼; 附54号:4楼。 结构 钢筋混凝土
房屋证载用途 商服用房 房屋建筑面积 证载面积为35817.83㎡,本次招租面积为23281.71㎡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自招租方全额收到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以现状移交
是否存在租赁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重淇澳咨字【2022】第Z0035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2022-09-08
标的踏勘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18716839781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重庆康居西城城投商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1、招租位置及面积:本次招租标的为康城北路1号附48-51、52、53、54号,整体招租,面积23281.71㎡,其中康城北路1号附48-51号面积为1912.92㎡,楼层为1楼(中厅);康城北路1号附52号面积为4053.92㎡,楼层为2楼;康城北路1号附53号面积为9250.42㎡,楼层为3楼;康城北路1号附54号面积为8064.45㎡,楼层为4楼。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一次报价)确定承租方。4、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5、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承租主体资格条件,是否能办理招租用途对应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承租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6、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装修及管道建设现状,目前为清水状态;(2)本项目招租面积第三方机构测算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3)标的设施设备及周边道路、人流分布情况;(4)标的通水、电,不通燃气;(5)一楼中庭使用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相关规范的要求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7、本次招租均以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应提前自行查看标的现状,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招租方不负责任何新增、改造、拆除工作及相关手续办理。承租后如需新增、改造、拆除等涉及的工程及相关手续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未经同意承租方不允许拆除标的内的设施、设备,如有违反约定由承租方按最新建筑标准恢复原使用功能并赔偿招租方相应损失且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8、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将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9、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10、除第9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资产出租)项目收费办法收取,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11、本次招租面积为招租方自行测算面积,仅供参考。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12、本次招租面积系根据第三方测绘机构测算取得,仅供参考。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13、备查资料:测算报告书、估价报告、产权证。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存续时间不低于1年(以营业执照为准);2、意向承租方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以年审报告、验资报告等相关证明为准);3、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即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且自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本项目之日期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为准);4、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子公司、意向方股东或股东再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中至少有2家(含2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且至少1家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中连续三年(2019-2021年)被评定为优秀(A类)(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评价结果以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查询信息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 30.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陆盼盼联系电话023-63153657附件下载:重庆市沙坪坝区康城北路1号(康居西城)附48-51号等4处房产(共计23281.71㎡)整体招租项目报名承诺函原文链接:https://www.cqggzy.com/jumpnew.html?infoid=1223590&categorynum=0140020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