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智慧招标 首页

民繁路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广东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概况项目名称:民繁路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编号:44031020230094是否重大项目:否招标项目名称:民繁路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30094001工程类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否是否场外工程:否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标段:民繁路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告基本信息公告性质:正常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3-09-14 09:00 至 2023-09-20 18:00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9-17 17:00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9-18 17:00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书,不进行技术标评审,招标公告发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经办人:钟工办公电话:0755-81718360传真:手机号码:15889597574电子邮箱: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鲁工办公电话:0755-83745373详细公告内容标段 1标段编号:44031020230094001001标段名称:民繁路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9-20 18:00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652.707183 万元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民繁路位于民治街道,南起白松一路,北至龙华人民路,全长约1400米。主要设计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绿化、园建、新型交通设施、交通疏解等工程。本项目投资总概算为3271.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12.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3.44万元,预备费155.79万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计划总投资:3271.49 万元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详见招标文件。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单位。 (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具备)。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无其他要求:一、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单位。 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具备)。 二、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同时作为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2)技术负责人之一: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类)(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技术负责人之二: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通信与广电工程相关专业类)(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单位委派)。 备注: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之一、技术负责人之二,相互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否则视为其投标资格不满足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其他投标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民繁路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df 2023-09-13 20:59:25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6、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7、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