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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取暖燃料招标公告

北京军队采购网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冬季取暖燃料

二、项目编号:2023-JQ04-W1183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2个包,其中第1包为醇基燃料,其中第2包为LNG天然气。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7,800,000.00元,柒佰捌拾万元整

3.最高限价: 7,800,000.00元,柒佰捌拾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本项目第2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1: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线上领取,http://plap.mil.cn/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http://plap.mil.cn/;IP地址: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6层小会议室。

(三)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 08时3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6层小会议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采购包2: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32680部队收缴户

采购包1账号: 6232810730000306865

采购包2账号: 6232810730000307814

开户银行: 建行沈阳保工支行

用途须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助理,张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62179,024-28862175

移动电话:18626970831,15004671603

传真:769822005@qq.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马助理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24-28862188,024-28862199 移动电话:18909884980,18909884990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助理

联系电话:024-28862112

2023年09月18日原文链接:http://plap.mil.cn/freecms/site/juncai/ggxx/info/2023/8a1d00bc8a9d0893018aa365f96641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