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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滨江大道长江大保护(老洲码头-翠湖四路)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可及勘察设计等招标公告

安徽住房与城乡建设

招标编号:兴业招采【2023】153

一、招标条件

1. 项目名称:铜陵市滨江大道长江大保护(老洲码头-翠湖四路)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可及勘察设计等

2. 招标人:铜陵市园林管理局

3. 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

4. 交易项目性质:工程设计服务类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滨江大道(老洲码头-翠湖四路段)道路及两侧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投资约为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滨江大道(老洲码头-翠湖四路) 道路两侧及山体进行生态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滨江岸线的植被群落恢复;道路路幅内土壤改良,绿化补种,市政配套完善;笠帽山、天王山路缘坡脚区生态覆绿及绿化美化。线路全长1.97公里,项目预估实际建设用地面积约11.40公顷,本项目招标控制费率为4.5%(以经过财政部门审核的施工项目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列金)作为计费基数)。

2.4招标范围:

①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题报告编制,提交符合规范、科学、合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国家规范的要求,负责组织评审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复,为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②工程及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建设范围内的相关地形图测绘、项目测量、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现场服务与技术交底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项目、附属工程等该项目全部设计内容。)的勘察、设计和后续服务工作,包括项目勘察、项目测量、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编制)等各阶段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方案论证期间、预算评审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包括施工现场指导、技术交底等)、验收、竣工测量;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报批、评审、图纸审查、编制技术规范、工程说明、勘察、土方测量,协助做好招标工作、质量保修期间及后期评价等各阶段的配合服务工作。

③具体设计范围详见红线图。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时间要求安排工作(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具体如下:

①项目建议书及可研阶段:接到招标人指令后15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报告及审查工作;

②勘察设计阶段:接到招标人指令后1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方案设计编制、测量及报批审查工作;

③初步设计阶段:在规划方案设计批复或接到招标人指令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等)编制、勘察测量及报批审查工作;

④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准或接到招标人指令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勘察测量,施工图审查确定后提供全套完整施工图纸(8套,另提供完整CAD版电子施工图纸);

⑤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周期;

⑥施工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内。

2.6质量标准:合格(是指:本项目的全过程及相关服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国土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以及安徽省下发的文件和规定。在全过程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后审查将在开标后由评委会审查。

3.3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

3.4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1)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2)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3)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3.5投标人有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

(4)被铜陵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5)投标人或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或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受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在本市承揽业务的行政处理,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处理期内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下午15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送的地点(开标地点)为: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补充公告等发布在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人自行查看。请各投标人注意该网站中信息栏内的信息发布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答疑等信息的,责任自负。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单位

铜陵市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

庄先生

联系电话

05622686312

单位地址

翠湖二路2890号

招标代理单位

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19956205613/0562-2885626

单位地址

铜陵市铜冠商务大厦1015室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信息来源:http://zfcxjsj.tl.gov.cn/zwgk/gsgg/202309/t20230922_2380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