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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3-5425]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横沥岛尖段)、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珠江东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广东广州公共资源

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横沥岛尖段)、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珠江东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横沥岛尖段)、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珠江东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项目编号:JG2023-5425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23日 0时0分~2023年10月13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759.33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的工料测量业务范围(第一组)。(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2. 关于社会保险证明: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为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工料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含已完成或履约中)。 注:(证明文件:咨询服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正在履约中的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已完成的项目时间以最终的成果文件时间为准,工程指标以合同或成果文件为准)。 3.5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3.6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0时0分 - 2023年10月13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23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13日 10时0分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9时45分 - 2023年10月13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3日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代理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020-39006886 代理联系方式:020-8329360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监督电话:020-39006886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