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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调度中心办公楼装修 设计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安徽招标投标

巢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调度中心办公楼装修

设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编号:CHSYCG20230905

项目名称:巢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调度中心办公楼装修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5日

开标日期:2023年9月25日

巢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调度中心办公楼装修设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单位名称: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肆仟圆整 (¥:294000.00 元)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 天内提供成果文件。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水业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巢湖市东风西路西苑小区7号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51-8263231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沿街101铺

项目负责人:涂工

联系电话:15956594603

公告期限:2023年9月26日-2023年9月28日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