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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二十七:肇庆市端州区梅庵路18号肇庆市第二机床厂有限公司牌坊门口南侧第3-4卡平房

广东中拍平台

重要提示

1、标的租赁权按现状拍卖,一切以标的的实际情况为准。肇庆市拍卖行、委托人及工作人员对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简介、图录、幻灯投影、新闻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肇庆市拍卖行、委托人对标的所有瑕疵、缺陷或风险均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竞拍日前,详细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及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平台,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承担买受后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竞买人一旦进入中拍平台网络竞价大厅,即表明已接受本须知及《中拍平台网络拍卖规则》,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须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不得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委托方、肇庆市拍卖行及平台运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竞买人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本公司及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9月30日及10-12月的10、20、30日的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以下物业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标的物清单以我司在拍卖平台的公告为准,每期拍卖清单将实时更新,拍完即止): 星湖东路10号原市自动化仪表公司宿舍:第1幢109、301房,第5幢102房;平西路九号大院内一号楼:103、203、204、303、304房;和平路13号101商铺;府前路德星巷第9幢504房;江滨东路华美楼803房;建设三路(花园后街)46号商业大厦首层东起第8卡商铺;工农北路17号18卡(临建)商铺第7卡;星荷路二区东侧第1卡商铺;建设三路花园后街横巷A4商铺;建设三路花园后街第三幢208、215房;前沙街112号首层第1-3卡商铺;厂排二巷18号313房;二塔路轻工仓101房;端州四路41号院内第5幢首层第22、24卡商铺;草场路100号铺位南起第3-4卡(自编第3卡);江滨二马路 52 号首层之一;梅庵路18号肇庆市第二机床厂有限公司牌坊门口南侧第3-4卡平房;文明路小岛商场第9号商铺;文明路101号东楼首层南第2卡商铺、北楼101房南边第一卡商铺;和平路10号首层临街106之一商铺。

更多详情请查阅上述拍卖平台、我司网站www.zqpmh.com“拍卖公告”栏、微信公众号“zqspmh”,资料备索。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内,请提前电话预约),联系电话:(0758)2293516,18023615887黎先生,13679571008吕先生。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特别说明: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另付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其中租赁权按12个月租金总和计收)。

竞拍须知

一、受委托,由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市拍卖行”)通过中拍平台组织本次拍卖会。本次拍卖会将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和开展,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利益。参加本次拍卖会的当事人,请仔细阅读拍卖会《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凡登记参加的竞买人,均视为认可本公司的《竞买须知》,必须按照本公司《竞买须知》进行竞价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法律责任。

二、拍卖标的:

30宗物业租赁权竞拍,详见附件《出租物业清单》。

三、拍卖会开始时间:2023年9月30日10时-15时(自由竞价时间为5个小时),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时间,每次报价间隔延时3分钟。

拍卖平台: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内,请提前电话预约。

四、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为个人的,必须本人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并签署本《竞买须知》。

(二)如竞买人为公司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章提交资料,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参与的,需由受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拍卖人要求格式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公章参与提交资料,并签署本《竞买须知》。

(三)足额及时缴纳竞价保证金:有意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17时前以转账的形式将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肇庆市工商银行第一支行;账号:2017002109022168151;以到账为准),备注请注明“标的名称+保证金”。如竞买不成交,竞价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退还保证金的收款人信息必须与交款人完全相同,退款均在网上银行进行,以本公司网银记录为准。

五、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完成在“中拍平台”的网上实名注册和申请,并于拍卖会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前,携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及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到肇庆市拍卖行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如是网上竞买人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肇庆市拍卖行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及签署的本《竞买须知》等资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审核通过后,由肇庆市拍卖行激活竞买账户(用户名),竞买人方取得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标的租赁权均按现状进行拍卖,肇庆市拍卖行、委托人及工作人员对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简介、图录、幻灯投影、新闻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肇庆市拍卖行、委托人对标的所有瑕疵、缺陷或风险均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竞价日前,详细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及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平台,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承担买受后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七、买受人(承租人)需遵守的条款:

(一)标的租赁权按现状拍卖(不含室内物品),一切以标的的实际情况为准。标的物业的面积及情况仅供参考,如有差异,不影响成交结果,成交后的月租金及佣金均不作调整,承租人需承诺不以此为由向拍卖人、委托人提出赔偿。

(二)竞拍物业的原承租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物业租赁的优先权(但必须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方视为有效),具体体现方式详见《网络竞价规则》。

(三)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未包含佣金,承租人需按规定向拍卖人支付佣金。佣金不因租赁权面积出现偏差、租期出现变化等因素而进行调整或变化。佣金由拍卖人在竞买保证金中扣收。

(四)租赁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在物业出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出租单位签署《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安全消防责任书》,并缴纳租赁押金。标的租赁押金由买受人(承租人)直接交到委托人指定的账户。此后,买受人(承租人)凭《租赁合同》及租赁押金收据向拍卖人申请退还扣除佣金后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原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标的需待原租约到期后才能进行交接。

(六)如买受人(承租人)出现违约或悔约,未能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付清佣金或逾期未能与出租人签署《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安全消防责任书》或逾期未能付清租赁押金等款项,买受人(承租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以先从买受人(承租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中扣收拍卖佣金及相关的拍卖费用后,余款划归委托人所有。

(七)出租人及承租人的其他权利义务详见《租赁合同》(样本),本文提供的《租赁合同》样本中的条款为统一范本,出租方可根据各宗物业的实际情况,对相应的条款作调整修改。

八、关于网络竞价须知

(一)本次网络拍卖会在中拍平台举行,详见《网络竞价规则》。

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二)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天(工作时间)完成“中拍平台”网上实名注册和申请,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及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到肇庆市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肇庆市拍卖行审核无误后激活竞买账户(用户名),竞买人取得拍卖资格。相关操作详见https://paimai.caa123.org.cn/“竞买人帮助”栏。

(三)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并自备竞价工具,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特别提示:竞买人一旦进入中拍平台网络竞价大厅,即表明已接受本须知及《中拍平台网络拍卖规则》,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须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不得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委托方、肇庆市拍卖行及平台运营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网络拍卖会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拍卖会开始前,网上竞买人登录系统,在网络竞价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

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竞价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六)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阶段(5小时)和限时竞价阶段(3分钟)。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按照竞价阶梯进行竞价,自由竞价结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在限时竞价阶段,若限时竞价时间内有更高应价,电子应价系统会自动延续,以此类推,直至无更高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结束,系统自动生成即为该标的成交价,具有法律约束力。竞买人竞价以网络实时显示为准,并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当时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七)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追究竞买人经济与法律责任。

(八)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必须与申请网上竞价时相同的身份证明资料)及签署的本《竞买须知》到肇庆市拍卖行处进行身份核验,并与肇庆市拍卖行签署竞价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按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和佣金。买受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九、网上竞价风险提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竞买人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本公司及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联系方式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125区肇庆市鑫华电子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吕生13679571008,黎先生18023615887,0758-2293516(传真)马小姐

电子邮箱:1958046916@qq.com

公司网址:www.zqpmh.com

微信公众平台:zqspmh

十一、附件:《出租物业清单》、《租赁合同》样本、《物业租赁安全消防责任书》样本、《网络竞价规则》

附件2-1:《租赁合同(样本)》(标的1-17、21-30)

租赁合同 (样本)

合同编号: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在(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1、乙方已对租赁物有充分了解,愿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乙方承租租赁物拟用于(租赁用途),乙方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时,必须依法依规经营,相关手续由乙方按政府及职能部门有关规定自行办理完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将租赁物按照现状(租赁物附属设施、设备见附件1)交付给乙方使用。从交付之日起,乙方承担租赁物的物业管理费、公共能源费、水电费及其它因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 该租赁物的租赁期限为年(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在租赁期内给予乙方天的免租装修期,即由年月日起开始计租。

第三条 该租赁物的租金为每月¥元,租金每以上租金为基数递增 %,即:

_____年__ 月___日至_____年__ 月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

租金按月缴交,乙方须于每月10日前交纳当月租金,先交租后使用;逾期交纳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天,要支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拖欠租金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租金由乙方转至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或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转至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必须在租赁物交付前向甲方交纳个月租金合计人民币元作为租赁保证金。合同期内租赁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租金。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或中途退租,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本合同期届满,经甲方核实确认乙方履约期间无违约行为且结清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注销或迁移营业执照、清理干净垃圾等的情况下,由甲方将保证金在乙方完成腾退之日起 1 个月内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乙方存在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其它相关费用,或因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或产生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先行从租赁保证金中扣减,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进行追索。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缴交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2、甲方只将租赁物按现状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及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进行使用,相关报批、获取证照等手续及支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只提供协助。乙方如需报装水电表、加装水电设施和消防设备设施及其它有关设施,须自行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报装并承担所有支出费用,甲方只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协助。

3、乙方的装修预结算复印件、消防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于乙方营业前交甲方存档。

4、租赁期间,甲方对出租后的租赁物不承担修缮的义务,租赁物的装修、排污、排水和消防设施的清理维护等修缮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或改善施工的,必须先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且乙方对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乙方的装修及改善施工不得影响楼宇的建筑结构安全。同时,若在施工过程中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对受害方承担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使用租赁物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有违约情况、非正常合理使用租赁物、疏于管理可能造成租赁物毁损贬值、或有安全隐患等,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没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支付其已投入的装修维护等费用,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6、乙方招牌、广告、灯饰的设计安装,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7、乙方在租赁期间开展经营活动要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照,守法依规经营,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租赁物从事任何非法活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甲方利益的活动。因乙方自身经营使用等原因产生的噪音、污染、安全事故等与该物业临近其它土地、商铺、写字楼、住宅的业主或经营者发生的纠纷(包括使用过程中,租赁物致第三人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乙方在经营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债务或经济、法律责任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该租赁物原则上不允许转租,因特殊情况确需转租的,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

9、乙方在租赁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积极协助甲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巩文巩卫、疫情防控、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11、租赁期满或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所安装的水电设施、消防设备设施、不可移动的设施和装修物附着物等应保持原状无偿归甲方所有,若乙方人为蓄意损坏上述设备设施的,甲方可从乙方缴交的租赁保证金中扣减赔偿。

12、如该租赁物在租赁期满后继续出租,乙方若依照合同按期交足租金,且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公开招租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属甲方违约,在双方结清租赁期内租金及相关费用后,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支付 2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对乙方的损失进行合理的赔偿,可经双方协商赔偿金额,或委托评估机构对乙方装修物和附着物在租赁期限的余期内的价值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进行赔偿,总赔偿金额以3个月租金金额为上限。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双方可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无需赔偿乙方已投入的建设装修维护等费用,乙方应在甲方通知限期内清退交还租赁物。

(1)逾期1个月未交纳约定的租金或拖欠租金;

(2)擅自转租、转让租赁物或改变租赁物的使用性质;

(3)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4)甲方或相关职能部门因乙方实施违规违法行为,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

(5)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对甲方经营运作造成滋扰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乙方应积极妥善解决,若超 10 个工作日仍无法得到解决的情况;

(6)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若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属乙方违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结清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后,甲方无需赔偿乙方装修投入等费用,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所安装的不可移动的设施、水电设施和装修物应保持现状无偿归甲方所有。

4、本合同解除后,或本合同租期届满,乙方应自合同解除(或期满) 15 天内将租赁物腾退给甲方(乙方成功续租的情况除外),并结清所有租金等相关费用;如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没收作为赔偿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腾退的,应当向甲方支付每日元的场地占用费(最后一个月每日租金的1.5倍);逾期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进行清退(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货物、可移动设备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赔偿。

5、租赁期间,因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租赁物及附着物毁损和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均不作任何赔偿,如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自然终止。

6、若因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未取得经营资格而实际进行经营、使用租赁物的,视为乙方违约,政府相关部门的罚金、个人经济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责任、经济纠纷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终止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主张本合同所列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应向守约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守约方为实现债权与其他合同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邮寄费、公告费等)。

第七条 其他免责约定

因政府行为、城市社会公共利益项目建设等需要征用该出租物,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将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乙方应在甲方通知送达 30 天内完成物业腾退工作,逾期腾退的,按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处理。此时,由征收部门按照征收征用方案对乙方在租赁余期内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通知条款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寄送挂号信或当面签收方式传达。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地址的通知视为到达,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未通知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租赁物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肇庆市端州区

附件2-2:《租赁合同(样本)》(标的18-20)

租赁合同 (样本)

合同编号: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在(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1、乙方已对租赁物有充分了解,愿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乙方承租租赁物拟用于(租赁用途),乙方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时,必须依法依规经营,相关手续由乙方按政府及职能部门有关规定自行办理完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将租赁物按照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从交付之日起,乙方承担租赁物的物业管理费、公共能源费、水电费及其它因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 该租赁物的租赁期限为叁年(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在租赁期内给予乙方天的免租装修期,即由年月日起开始计租。

第三条 该租赁物的租金为每月¥元,租金每以上租金为基数递增 %,即:

_____年__ 月___日至_____年__ 月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

租金按月缴交,乙方须于每月10日前交纳当月租金,先交租后使用;逾期交纳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天,要支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拖欠租金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租金由乙方转至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或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转至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必须在租赁物交付前向甲方交纳个月租金合计人民币元作为租赁保证金。合同期内租赁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租金。在本合同期届满,经甲方核实确认乙方履约期间无违约行为且结清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注销或迁移营业执照、清理干净垃圾等的情况下,由甲方将保证金在乙方完成腾退之日起 1 个月内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乙方存在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其它相关费用,或因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或产生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先行从租赁保证金中扣减,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进行追索。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缴交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2、甲方只将租赁物按现状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及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进行使用,相关报批、获取证照等手续及支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只提供协助。乙方如需报装水电表、加装水电设施和消防设备设施及其它有关设施,须自行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报装并承担所有支出费用,甲方只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协助。

3、乙方的装修预结算复印件、消防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于乙方营业前交甲方存档。

4、租赁期间,甲方对出租后的租赁物不承担修缮的义务,租赁物的装修、排污、排水和消防设施的清理维护等修缮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或改善施工的,必须先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且乙方对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乙方的装修及改善施工不得影响楼宇的建筑结构安全。同时,若在施工过程中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对受害方承担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使用租赁物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有违约情况、非正常合理使用租赁物、疏于管理可能造成租赁物毁损贬值、或有安全隐患等,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没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支付其已投入的装修维护等费用,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6、乙方招牌、广告、灯饰的设计安装,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7、乙方在租赁期间开展经营活动要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照,守法依规经营,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租赁物从事任何非法活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甲方利益的活动。因乙方自身经营使用等原因产生的噪音、污染、安全事故等与该物业临近其它土地、商铺、写字楼、住宅的业主或经营者发生的纠纷(包括使用过程中,租赁物致第三人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乙方在经营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债务或经济、法律责任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该租赁物原则上不允许转租,因特殊情况确需转租的,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

9、乙方在租赁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积极协助甲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巩文巩卫、疫情防控、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11、租赁期满或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所安装的水电设施、消防设备设施、不可移动的设施和装修物附着物等应保持原状无偿归甲方所有,若乙方人为蓄意损坏上述设备设施的,甲方可从乙方缴交的租赁保证金中扣减赔偿。

12、如该租赁物在租赁期满后继续出租,乙方若依照合同按期交足租金,且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公开招租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但需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将租赁物交回给甲方,甲方无息向乙方退回押金,但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14、乙方如中途需解除本租赁合同,须承租满一年并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按规定将租赁物腾退给甲方,并结清所有租金等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向乙方退回押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租赁保证金转作违约金没收处理,并无需赔偿乙方已投入的建设装修维护等费用,乙方应在甲方通知限期内清退交还租赁物。

(1)逾期1个月未交纳约定的租金或拖欠租金;

(2)擅自转租、转让租赁物或改变租赁物的使用性质;

(3)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4)甲方或相关职能部门因乙方实施违规违法行为,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

(5)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对甲方经营运作造成滋扰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乙方应积极妥善解决,若超 10 个工作日仍无法得到解决的情况;

(6)乙方未按约定中途解除本租赁合同的;

(7)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本合同解除后,或本合同租期届满,乙方应自合同解除(或期满) 15 天内将租赁物腾退给甲方(乙方成功续租的情况除外),并结清所有租金等相关费用;如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没收作为赔偿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腾退的,应当向甲方支付每日元的场地占用费(最后一个月每日租金的1.5倍);逾期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进行清退(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货物、可移动设备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赔偿。

3、租赁期间,因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租赁物及附着物毁损和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均不作任何赔偿,如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自然终止。

4、若因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未取得经营资格而实际进行经营、使用租赁物的,视为乙方违约,政府相关部门的罚金、个人经济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责任、经济纠纷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终止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主张本合同所列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应向守约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守约方为实现债权与其他合同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邮寄费、公告费等)。

第七条 其他免责约定

1、租赁物如遭受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或因城市建设拆迁等政府行为、城市社会公共利益项目建设等不可抗力以及被法院处置等需要征用该出租物,或因出租方项目改造、战略规划,资产盘活调整等需要使用该出租物,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将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乙方应在甲方通知送达两个月内完成物业腾退工作,逾期腾退的,按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处理。此时,由征收部门按照征收征用方案对乙方在租赁余期内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通知条款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寄送挂号信或当面签收方式传达。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地址的通知视为到达,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未通知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肇庆市端州区

附件3:《物业租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样本)

物业租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租赁物业地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物业租赁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促进租赁物业的正常经营和社会和谐稳定,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出租物业的实际,特制定出租方与承租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承租方负责人为所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对承租物业和装修及新增附加物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出租方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监督管理;承租方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技术标准。自觉接受出租方以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承租方要制定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个岗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定期实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及采取防范措施,杜绝安全消防事故的发生。

四、承租方的所有经营项目,必须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性质,按规定报相关部门批准许可,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标准经营。不能在承租区域内生产、储存、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危险品;

五、承租方对使用的电梯、消防以及用电等特种设备设施要加强管理,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查同意才能投入运行使用,必须维护承租区域的电线电路安全,禁止乱拉乱接,并要落实专人维护保养。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六、承租方自觉维护承租区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保证消防水源、消防栓、消防通道的完整和畅通;

七、承租方对物业的改造、装修、维修、设立广告招牌等,施工前必须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物业的建筑结构及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性质,要确保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安全,落实施工过程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如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八、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现场事故处理和救援的演练。

九、如遇突发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处理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十、承租方禁止在生产车间、仓库、售货门店、员工集体宿舍内使用明火设施进行炊食,生产车间、仓库、员工集体宿舍等严禁进行“三合一”或“多合一”使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

十一、承租方遵守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的其他规定。

上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条款,承租方愿无条件遵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网络竞价规则》

网络竞价规则

一、竞买人参加竞拍流程

中拍平台网址: https://paimai.caa123.org.cn/

1、缴纳参拍保证金

2、竞买人进入上述网络拍卖平台首页,点击右上角的“免费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进行实名注册认证(需绑定手机及上传身份证)

3、注册认证通过后,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按键,录入用户名或手机号,以及密码进入,根据拍卖会开拍日期找到你想参与的拍卖会进入,在标的列表中选择想参与的拍品进入,在拍品详情页点击“报名”按钮进入报名

4、携身份证明材料和保证金缴纳凭证到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署《竞买须知》,拍卖行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激活竞买人的参拍账号

5、拍卖会开始,竞买人可以通过上述网络拍卖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竞拍”按键点击进入参拍标的,确认出价金额后,点击“出价”按钮进行竞拍

二、出价规则

1、网络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首次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2、首次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即可以再次出价。 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3、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只能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三、竞拍规则

1、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按照竞价阶梯进行竞价,自由竞价结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在限时竞价阶段,若限时竞价时间内有更高应价,系统会自动延时一个限时竞价时间,以此类推,直至无更高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结束,当时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该应价即为成交价,出价人即为买受人。

2、优先购买权人规则: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标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