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原文链接:http://syggzy.jlsy.gov.cn/jyxx/002001/002001003/002001003005/20231007/6da02342-b7c5-4fa1-adae-1502855e9c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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