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项1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按中标服务费(100万以下的服务招标为1.185%,100-500万的服务招标为0.632%),分档累计计取。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成交)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131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任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7001610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4-67001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大发路145号悲鸿文创园附楼三楼
传 真:0574-58976332
项目联系人(询问):岑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8976332
质疑联系人:徐涛
质疑联系方式:0574-5897633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慈溪市财政局
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
传真:
联系人:赵先生、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0574-63837170
附件信息:
9.25采购文件 .docx103.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