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阎良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二期项目绿化部分监理已由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阎发改审发【2023】6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路(迎宾路至 107 省道)、延安街(人民路至前进路)、栎阳湖路(人民路至倚中路)及倚中路东延、航空城大道(振兴路至阎富路)、阎富路(107 省道至石川河大桥)、润天路(人民路至前进路)、倚中路(倚天路至栎阳湖路)共7个路段。主要包括7个路段的环境品质综合提升,总面积约274838.4平方米;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路、延安街等7个路段。;
2.3 项目投资总额:149105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阎良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二期项目绿化部分监理;标段编号:E6101143506wImCH4wOg001;标段类型:监理;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阎良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二期项目绿化部分监理,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服务。;
2.6 其他:/。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阎良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二期项目绿化部分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标段名称:阎良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二期项目绿化部分监理,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4)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5)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23年10月18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10月24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标段名称:阎良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二期项目绿化部分监理,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阎良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二期项目绿化部分监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标段名称:阎良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二期项目绿化部分监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标段名称:阎良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二期项目绿化部分监理,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3年10月30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标段名称:阎良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二期项目绿化部分监理,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标段名称:阎良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二期项目绿化部分监理,资格审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鼓励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积极采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进行投标。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阎良区文化西路1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
联系人: | 王贡献 | 联系人: | 李强 |
电话: | 029-86877912 | 电话: | 18629291303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三桥二十四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610501105715000004031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我要报名原文链接:http://www.sxggzyjy.cn/jydt/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20231018/4028883e8abb880f018acc68f08f0b6c.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