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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汾酒文物、书画复制项目商务谈判公告

山西汾酒集团

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汾酒文物、书画复制项目商务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汾酒文物、书画复制项目

商务谈判编号:FJPP-2023C031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就汾酒文物、书画复制项目进行竞争性商务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资质的国内企业参加谈判。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内容:复制汾酒文物15套,每套包含瓷器13件、青铜器5件、字画15件,供汾酒博物馆和青花汾酒体验中心进行陈列展示。

二、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需有相关的营业范围);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方式以及应提交的材料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1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汾酒厂市场部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一般纳税人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近三年内(2020年7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至少两份合同及合同履行资料);

(4)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

(5)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查询页;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查询页;投标人无行贿记录的查询页(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6)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如授权,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文件提交项目联系人。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 有意向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获取详细的招标信息及报名信息:

地址:山西省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358-7329607

邮箱:845210411@qq.com

信息来源:https://www.fenjiu.com.cn/notice/2023-10-20/9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