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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保卫处南校区消防维保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地方采购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沈阳药科大学保卫处南校区消防维保采购项目结果公告有效期:2023-10-20 至 2023-10-23
撰写单位: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撰写人:白俊波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沈阳药科大学保卫处南校区消防维保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000-54138

二、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保卫处南校区消防维保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消防维保

供应商名称:辽宁远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王滨乡魏家沟村

中标(成交)金额:1,06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消防维保

服务类

名称:沈阳药科大学保卫处南校区消防维保采购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 2、室内外消防水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泵房系统 4、防排烟控制系统 5、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 6、防火分隔系统 7、声光报警系统 8、烟感系统 9、干粉灭火器 10、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 11、气体灭火系统

服务要求:1、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单位应对我校消防设施遗留故障进行排查,并出具故障隐患排查报告,排查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本次响应报价之中。 2、维保单位职责:履约服务人员实行全年无休,24小时轮流工作制,每班次保证至少2名人员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24小时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新国标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人员执行驻场工作。 3、消防设施单件费用在500元以内的由维保单位承担;单件设施费用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的由维保单位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检测记录表》及预算报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进行维修(上述价值500元以内的设备不包括灭火器及消火栓组件中的枪、带、扣等消耗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服务期间任何维修不应收取人工费。 4、每年甲方请第三方做一次全面消防系统检测,对检测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

服务时间:根据采购人消防验收进度,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双方协商进场时间。预算对应2年服务期限,在服务期内保卫处及属地消防部门的对维保服务进行检查考核,检查2次不合格的随时终止服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及相关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悦、李东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消防维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下浮20% 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403.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药科大学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系方式:024-435201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6层

联系方式:024-8290388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琳

电话:024-829038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省采服务类磋商文件)沈阳药科大学保卫处南校区消防维保采购项目(定稿).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消防维保

供应商名称:辽宁远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关联计划
附件: 
信息来源:https://www.chinabidding.com/bidDetail/256576044-BidResul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