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4、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装修现状(2)标的无天然气(3)标的周边道路、配套设施、环境、工程配置条件(4)本次招租面积系招租方委托第三方机构测算所得,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能办理营业执照(2)若涉及承租后合并商铺使用,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办理二次消防验收相关手续等)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执照、无法通过二次消防验收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5、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法经营,不得擅自违法改、扩建房屋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给第三方;若因经营需要确需改造,不得危及房屋安全且承租方需上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对水、电、管线或消防方可进行改造,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无法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私自改造,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及由承租方原因导致的社会稳定事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负责。7、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8、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9、除第8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联交所国有资产租赁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10、本次招租面积系招租方委托第三方机构测算所得,仅供参考。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11、备查资料:产权证、评估报告、租赁合同。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78542 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陆盼盼 | 联系电话 | 023-63153657附件下载:租赁合同_v6x480原文链接:https://www.cqggzy.com/jumpnew.html?infoid=1226533&categorynum=01400200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