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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张静静(组长),张泽丽、杨邢静。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计取标准为成交金额×1.5%×70%。采购代理服务费:3260.25元;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信阳某单位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9037375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财富广场2号楼18层B座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7503766661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某单位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 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17602608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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