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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新区恒阳路小学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河北招投标

招标公告名称: 【正定新区恒阳路小学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8753001B01
招标内容:

【正定新区恒阳路小学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新区恒阳路小学施工已由正定新区发展改革和审计局以正新发改审字[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正定新区社会事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定县(正定新区)项目建设中心、石家庄正定新区社会事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正定新区恒阳路小学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风雨操场、大门、地下车库等,配套建设围墙、主次出入口、道路、绿化,以及给排水、采暖、强弱电、消防地下管线等工程。总建筑面积248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1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15平方米(含人防2092.55平方米)建设地点:石家庄正定新区,恒阳路以南,崇仁街以西,丁家庄路以北,顺平大街以东区域;标段划分:一个标段;项目工期:54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郑重公告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示:(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①“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受理单位: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田旭、康诚哲 ; 联系电话: 0311-86958900 。②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魏珂 电话:0311-88757316(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0.249.147.67/G2/ ),照 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4)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4 其他要求: 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各投标单位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绑定北京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北京 CA 办理咨询电话:0311-8803377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6 00:00至2023-11-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正定县(正定新区)项目建设中心、石家庄正定新区社会事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正定新区 地址: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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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魏珂

联系人: 周纯、田旭、康诚哲
电话:

0311-88757316

电话: 0311-869589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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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ongxin2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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