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郑国土资交易告字〔2023〕23号
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郑政出〔2023〕34、35、36、37、38、39、40、41号(网)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使用权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熔断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出让 年限(年) | 开发 程度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绿地率(%) | 工程建设投资总额(万元) | |||||||||
郑政出〔2023〕34号(网) | 航海西路南、樱桃路西 | 81418.63 | 城镇住宅(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1,<3 | <20 | <100 | >35 | ≥89259 | 76001 | 87401 | 15201 | 70(50) | 七通一平 |
郑政出〔2023〕35号(网) | 求知路(十八里河路)南、富国路(明珠路)西 | 13451.75 | 城镇住宅(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1,<3 | <20 | <100 | >30 | ≥14587 | 16023 | 无 | 3205 | 70(50) | 七通一平 |
郑政出〔2023〕36号(网) | 香山路东、滨河路南 | 59503.86 | 城镇住宅兼容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1,<3.3 | <25 | <66 | >30 | ≥64828 | 80883 | 无 | 16177 | 70、40(50) | 七通一平 |
郑政出〔2023〕37号(网) | 国泰北路南、杨君路东 | 36588.1 | 城镇住宅兼容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1,<4 | <28 | <100 | >25 | ≥55468 | 68899 | 无 | 13780 | 70、40(50) | 七通一平 |
郑政出〔2023〕38号(网) | 慧城大道(金城大道)南、文赋街(杨槐路)西 | 64974.50 | 城镇住宅(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2.5 | <25 | <50 | >30 | ≥59767 | 83153 | 无 | 16631 | 70(50) | 六通一平 |
郑政出〔2023〕39号(网) | 龙华路(郑峪路)北、汇文路东 | 29628.46 | 城镇住宅(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1,<2 | <25 | <60 | >35 | ≥19835 | 29111 | 无 | 5823 | 70(50) | 七通一平 |
郑政出〔2023〕40号(网) | 颍河西路北、二砂东街(能源路)东 | 23344.86 | 城镇住宅(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2.5 | <28 | <80 | >30 | ≥22358 | 38394 | 无 | 7679 | 70(50) | 七通一平 |
郑政出〔2023〕41 号(网) | 颍河西路北、二砂东街(能源路)西 | 37138.98 | 城镇住宅(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2.9 | <28 | <80 | >30 | ≥38857 | 63865 | 无 | 12773 | 70(50) | 七通一平 此次出让郑政出〔2023〕34、39、40、41号(网)地块为政府储备用地,郑政出〔2023〕35、38号(网)地块为合村并城改造项目用地,郑政出〔2023〕36、37号(网)地块为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用地建设相关指标详见《土地出让前置条件的复函》,拟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和相关规定执行,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可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同一企业及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三、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股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以下简称“五不得”)。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需按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填写《竞买承诺书》,《竞买承诺书》、购地资金审查相关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此次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郑政出〔2023〕34号(网)地块采用熔断后转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郑政出〔2023〕35、36、37、38、39、40、41号(网)地块采用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政策按照《郑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暂行办法》(郑政办文〔2016〕8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土地出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21〕9号)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告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7日。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手续(流程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办事指南”窗口),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浏览公告并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2日。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7时。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网上竞得证明》和其它相关资料(详见挂牌文件)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21房间进行查验,通过后签订《竞得结果》。竞得人取得《竞得结果》后需携带相关审核资料于2个工作日内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07房间进行后置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竞买保证金符合“五不得”要求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交出让人。出让人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竞得人提供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开展审查,同时审查是否存在同一企业及控股公司参与同一宗地竞买的违规行为。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该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扣除成交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竞得人及参与同一宗地竞买的控股公司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土地出让活动。出让合同签订后,受让人缴纳剩余出让金时,向出让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剩余出让金符合“五不得”要求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受让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以上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地块竞买方式和出让金缴款期限等事项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政办〔2016〕60号)、《郑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暂行办法》(郑政办文〔2016〕8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土地出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21〕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政办〔2022〕13号)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应全面了解发改部门的相关政策。 (三)竞买人应全面了解《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豫政办〔2015〕135号)、《郑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管理办法》(郑政办〔2015〕8号)和《挂牌出让须知》。 (四)郑政出〔2023〕34、36、37、38、39、40、41号(网)地块应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出让地块周边情况及配套设施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可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查询。 (六)郑政出〔2023〕38号(网)地块位于国家安全控制区域范围内。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取得郑州市国家安全部门审查意见书(联系人:车警官、刘警官;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玉凤路406号;电话:0371-89927382)
八、联系方式 1.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淮河西路22号 联系电话:0371-68810680 联 系 人:于先生 2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西路郑发大厦7021室 联系电话:0371-67188038 联 系 人:赵先生 3.CA办理、交易系统问题咨询 联系电话:0371-67188038 联 系 人:赵先生 4.交易系统技术问题咨询 联系电话:0371-67188807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8日 信息来源:http://zzggzy.zhengzhou.gov.cn/gtzy/006001/20231107/bfc5624b-7903-4d4b-aa25-1a06a17ed6f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