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玉石料市场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扬州玉器雕刻有限公司30%股权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扬州玉石料市场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扬州玉器雕刻有限公司30%股权 | |||||||
项目编号 | YZSCQGQ2023110001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扬州运河文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批准日期:2023年08月29日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 |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2月25日16时00分 | ||||||
转让方名称 | 扬州玉石料市场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扬州玉器雕刻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号码 | 91321000083111776J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
法定代表人 | 丁学兵 | |||||||
经营范围 | 玉料、石料的销售;玉器产品的设计、加工、制作、销售 | |||||||
职工人数 | 2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
其它 | 企业成立时间2013年11月11日,注册地:扬州市花家巷12号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扬州玉石料市场有限公司30% 青海鸿福矿业有限公司70% | |||||||
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264.11 | ||||||
净资产(万元) | 25.24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0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7.54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7.54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 资产总额(万元) | 38.85 | ||||||
负债总额(万元) | 590.1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551.25 | |||||||
营业收入(万元) | 0 | |||||||
净利润(万元) | 0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扬州佳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扬佳评报字(2023)169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扬州运河文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5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26.07 | 净资产:-564.0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69.21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未涉及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未涉及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它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未涉及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未涉及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未涉及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未涉及 | |||||||
评估基准日到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日期间损益增减额 | 由受让方按照股权受让比例享有或承担 | |||||||
其他重要事项 | ||||||||
转让参考价值 | 0.0001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及承诺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1、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公开公告信息所载的全部受让要求。本受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且得到相应批准。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收购资金来源合法,符合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受让方条件的规定。3、如实填写受让申请资料并提交有关附件,并对以上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4、受让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一经报名不予撤回或变更并认可该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资格审核,严格遵守有关交易规则。5、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产权成交价款。6、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
备查文件 | 1、集团批复;2、审计、评估、备案表;3、大股东同意股权转让;4、股东会决议 | |||||||
尽职调查 | 现场查勘时间 | 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25日 | ||||||
联系人 | 郜鹏 | |||||||
联系电话 | 15062808568 | |||||||
报名方式 | 请各意向受让方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及承诺书;(3)《竞买人代表授权书》; (4)同意受让交易标的的内部决议;(5)公司章程。2、自然人:(1)本人身份证;(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及承诺书。以上条款相关材料必须全部响应,缺一不可,且不得提供虚假或不真实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受让文件,取消报名资格。 | |||||||
保证金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7日 16时00分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
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交易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产权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帐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87111072) | ||||||||
转让及竞价方式 | 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受让方网上公开竞价。 | |||||||
竞价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 10时00分 | |||||||
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届时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受让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 ||||||||
收费标准 | 交易服务费按照省发改委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要求自行承担,收费详情(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tzgg/202308/e707bc326d3a4c09898eabf3ab541a96.shtml)。交易服务费账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8,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成交款账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9,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 |||||||
其它 | 受让方一经确认,即被视为已知悉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并按照交易中心相关规则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逾期或拒不签定,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受让: 1、逾期未向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2、逾期未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3、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的; 4、转让方认为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王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4-82087112 | |||||||
传真 | 0514-82087112原文链接:http://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6/003006001/20231113/fa8446dc-0cc4-4bf0-a9ca-37d0b6120c9d.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