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沭阳县公安局智能装备、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10081-1
(二)项目名称:沭阳县公安局智能装备、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预算金额:521.78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521.78万元,高于此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1)执法装备更新维保,前期采购的执法记录仪设备以及系统维保均已到期,为保障一线执法规范、安全,采购160套执法记录仪、200套电池以及配套的存储等,完成执法音视频采集系统网络迁移;(2)网络安全设备采购,为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开展“云计算管理平台”三级等级保护建设,采购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堡垒机、防火墙、态势感知等网络安全设备;(3)视频图像围栏建设,为进一步保障社会安定、提升安全防护能力,采购视频围栏系统、人脸图片解析及归档服务、人脸人体视频解析服务、人脸人体归档服务、图形处理单元、设备管理系统。
(六)合同履行期限:90天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11月16日 09:30至2023年11月22日 17:3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征集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3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355927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沭阳县公安局
地址:沭阳县永康路1号
联系方式:单茂根、18752440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清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苏州东路79号金生金融保险大厦13楼1301室
联系方式:王学玲、18036845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学玲(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8036845188 招标文件正文.pdf采购人信用承诺.jpg代理机构信用承诺.jpg